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 >


8月29日消息 根据《人民日报》今天发布的消息,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同时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同时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日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该草案。

同时新的个税法还调整了税率标准,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
原文链接:http://www.bjctxm.com//a/guona/20180830/11808.html
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的上下篇文章
《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行》相关文章
Copyright @ 北京创投新盟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23768号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图片或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无意中对您的权益构成了侵犯,我们深表歉意,请您联系,我们立即删除。